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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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一般在刑事案件中,因为案情复杂、取证困难,所以为了更好的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可以进行公诉的,那么,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是什么?下面就跟着五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主要有:

  (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因而,在自诉案件中,可以适用和解、调解、撤回自诉等制度。

  (三)举证责任不同。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而公诉案件,收集和核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查获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

  二、自诉案件有哪些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

  (一)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法院不会主动受理,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包括以下四种: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但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4.侵占案,属于绝对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例外。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是指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此类案件既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被害人提起自诉,包括有:

  1.故意伤害轻伤案。

  2.重婚案。

  3.遗弃案。

  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5.妨害通信自由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三)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什么是公诉与自诉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源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自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诉讼方式。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对于相关案件的审理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尤其是对于公诉案件,要由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理,准备材料和证据的收集。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五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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